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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区放权“放”出新活力——以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领域改革为例

2024-03-28 20:42:20 来源:蓝琛资讯网作者:百科 点击:272次

  罗湖区发展研究中心 文尚仪 戴文君

  强区放权,放是强区建立现代高效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放权我,魔教圣子,人品超正重要路径,既可推动市级政府职权、出新城市事权的活力湖区减量优化,又能促进区级政府职能整合,深圳市罗是更新改革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改革举措。罗湖区作为深圳第一个建成区,领域最早面临空间制约困境,为例对城市更新的放要求更迫切。“强区放权”改革前,强区城市更新审批在市级层面涉及7个职能部门,放权导致一个城市更新项目的出新城市审批时长往往需要三年左右。2015年,活力湖区深圳市决定在罗湖开展城市更新改革试点,深圳市罗由此开启了强区放权重大改革。

  一、推进情况

  (一)积极对接,确保事权“应承尽承”

  改革启动后,罗湖区积极与市直对口部门规土、住建等衔接,并在法制部门指导下,梳理出涉及城市更新的我,魔教圣子,人品超正管理事权共25项,其中3项因法律规定等原因无法下放,以绿色通道形式加快审批,其余22项事权在一个月内全部承接到位。

  (二)完善架构,确保事权“承接得住”

  罗湖区设了领导小组、区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统筹。实行区委书记和区长“双组长”制,每周召开一次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内容包括项目计划、规划审议,以及城市更新项目重大问题协调。

  强化部门协同作战。2015年9月18日,原区重建局(旧改办)更名为区城市更新局,由5个科室增加到7个科室,在原有编制27名基础上再增加15名。按照区里提出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招商引资三个同步推进”、“功能提升、产业升级、民生改善、安全生产四个联动”的工作要求,更新项目凡涉及到产业要先跟区产业部门沟通,做好产业规划。住宅或配建商务公寓的要提前征求教育、交通等部门意见,确保满足学位、交通及公共配套要求。在部门意见解决后,才能向城市更新局申报计划、规划。每次城市更新领导小组会,各部门要逐一发表意见,对项目全方位把关。

  调动街道力量。借街道办事处“大部制”改革之机,在每个街道设立发展更新部,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专职从事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相关工作,包括开展城市更新前期组织发动、意愿征集、计划规划前期梳理及老旧住宅区改造前期工作等事项。城市更新局定期对街道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街道的城市更新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此外,发挥专业机构作用,5家规划设计机构组成“技术服务机构预选库”,33名规划、建筑、市政交通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库”。专家机构为项目审批提供技术支持,解决了承接改革初期,区级层面技术力量薄弱的难题。

  (三)强化大数据支撑,确保事权“承接得好”

  积极接入市国土办文与图形信息系统,实现辖区内规划图形、国土地理信息、产权信息等相关信息系统以及地籍、房产档案查询业务开放共享。在此基础上,罗湖区还开发建设了城市更新“一张图”查询系统,包含全区城市更新项目库、公共配套设施库,实现了交通路网、学校、社康中心等各类数据同步查询、图形定位、统计分析,涉及政府审批的51个节点和29个部门的工作进度也都可在线查询和显示;同时,编制《罗湖城区承载力规划》,包括交通、人口、环境、管网管线、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各种基础要素,提高审批决策的科学性。

  (四)突出政策保障,确保事权承接“有序推进”

  罗湖区作为深圳市首个城市更新工作改革试点,没有现成的经验借鉴,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罗湖区于2015年9月2日形成《罗湖区人民政府贯彻〈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罗湖区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改革试点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封闭运行的原则明确试点期间调整至罗湖区行使的事权,针对工作衔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公章刻制及责任问题、业务受理问题等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并且主动要求制定试点成效评估方案,每半年向市政府提交工作报告。

  同年10月10日,《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出台,明确城市更新局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承接从计划与规划审批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业务,力争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加速推动罗湖区域城市更新进程。随后相继制定出台罗湖区城市更新项目“一站式”审批服务流程图、《罗湖区城市更新业务办理指南》、《罗湖区城市更新重点项目认定办法》、《罗湖城市更新操作手册》等,推出“城市更新开放日”活动,每两周举办一次,由城市更新审批相关部门现场为市场主体答疑解惑,并定期举办“城市更新媒体发布会”,公开城市更新政策、制度、工作信息及工作进展,接受媒体监督。随着罗湖城市更新改革经验在全市复制推广,2017年4月12日,罗湖区对原《试行办法》进行修改和补充后发布新《试行办法》。2018年11月12日正式出台《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并于2018年12月14日起施行。

  二、改革成效

  “强区放权”改革推动罗湖进入“二次开发、破茧蝶变”。罗湖区城市更新改革试点以来,坚持规划引领发展,以“大项目带动大片区,大片区带动大发展”的攻坚思路推动城市更新全面提速,以空间升级促产业发展,释放产业空间165万平方米。

  (一)审批效率大大提高

  改革前,城市更新项目要经过区政府、原规土委直属一局、市规土委、市政府四级进行审批,审批环节为25个,虽然每个环节有审批时限规定,但由于环节多、链条长,很容易出现意见不统一、互为前提的现象,导致审批超出时限。

  改革后,通过创新机制、统筹资源、再造流程,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专门的城市更新窗口,实行集中受理、“一站式”服务,并通过区OA系统,将区里各相关审批部门整合在一个平台上,由串联审批变为并联审批,且城市更新项目仅需经过区、市政府两级审批,审批环节缩减为12个,如实行计划和规划同步申报、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提前介入报建环节、方案设计与其他部门审批同步进行等,成功将审批时间由原来的30-39个月压缩到12个月以内。兆鑫·汇金广场、银湖时代中心、深圳(罗湖)互联网金融产业总部基地3个项目都是《试行办法》出台后向罗湖区申报的项目,8个月走完了审批流程。

  (二)城区面貌加速蝶变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片区更新改造。大力推动深圳火车站-罗湖口岸片区升级改造、笔架山河片区沿线更新改造、新秀片区更新改造、蔡屋围-湖贝统筹片区更新改造等项目;破解笋岗-清水河重点片区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成功收回深燃地块、深长地块;东门步行街纳入第二批全国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启动东门统筹片区改造升级规划。二是提速提效重大项目。边检二大院棚改项目3天签约率达99.2%,船步街片区棚改项目启动15天内实现签约户数、套数和面积“三个99.7%”,清水河重点片区棚改项目启动第7天签约套数、面积达到“双95%”,不断刷新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棚改签约速度。全区棚改项目拆除重建用地83万平方米,拆除现状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市人民医院周边片区改造住宅类完成签约98.5%。完成旧工业区综合整治10.2万平方米,城市更新供应土地34.2公顷。三是全面攻坚破解难题。烂尾23年的东门大厦启动复建,拖延16年的海鹏公司地块稳妥收回,停滞10年的木头龙旧改开工建设,停摆8年的田心村城市更新项目成功激活。圆满完成赣深铁路笋岗动走线涉及布吉海鲜市场等重难点拆迁任务,清水河仓库区15万平方米历史用地完成清理,共发达货运市场等4万平方米违法建筑顺利清拆。

  城市更新的加快推进,也有力推动了罗湖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了“湾区枢纽 万象罗湖”的影响力。2020年,全区GDP达2375亿元,居广东省各县市区第11位。连续两年在全国近3000个县市区评选中获“中国营商环境百佳示范县市”第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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